牛刀杀鸡的利刃-简析直升机在局部战争中角色
任何一种武器都不能单纯的从性能上去做评估,必须结合使用它的军队的实力、任务和使用环境进行综合评价。直升飞机作为一种新式武器没有参加过大国之间的战争,因此,我对直升机的讨论,仅仅是限定在大国对中等国家或者小国进行的地区局部战争上。
大国进行的局部战争是大国挟技术优势进行的战争,其特点是高强度、主要战役或者说大规模作战时间极短、皆能以自身较小的伤亡杀伤大量敌军。可以说,全部都是用牛刀杀鸡的战争。但局部战争毕竟是局部战争,是一个国家在不进入战争体制,不进行全面战争动员,不允许使用全部战争手段,必须尽可能快的实现地区利益以服务全球战略全局的战争。因此,较少的投入作战部队,较少的投入国家资源,较小的伤亡,较轻的损失,较短的时间,最大可能的实现战略目标就成为大国局部战争的基本要求,从朝鲜战争到最新的伊拉克战争无一不是如此。
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这种作战模式对武器的要求,首先是武器必须具有压倒性的技术优势,只有形成对敌军的武器代差,才能保证以寡击众,才能保证部队的较少的伤亡,现代军事学上有这样一个说法,即保证二代左右的武器代差,即可以保证部队的“零伤亡”。其次是武器必须可以进行高速机动,因为局部战争在战,大国多数因为投入的作战部队的总规模较小,因此只能保证占领一些战略要点,实行以点盖面的控制,因此,只有保证武器具有高机动性,才能实现由由点对面的控制,才能保证部队在战略要点与战略要点之间进行快速机动、快速增援。就行武侠小说的剑客以一敌众一样,必须要出剑快,收剑快,才能保证迅速击杀一个敌人,让后快速回防,再寻找机会击杀下一个对手。第三是武器必须要有强火力,进入热兵器时代后,火力始终是衡量武器作战效能的关键指标,强大的火力,才能保证部队对敌进行有效杀伤。第四是武器必须能够进行高强度作战。以上几点是我总结的大国进行局部战争时选择武器的几个要点。
让我们来看一看直升机的特点。
首先是无论美国或者是苏联,他们的直升机都形成了对敌人的压倒性的技术优势。在越南战争中,因为当时单兵防空武器技术总体落后,苏联和中国都无法向在越南南方雨林地区作战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的军队(即与美军作战的主要军队)提供足够的单兵防空火力,因此,美军的UH-1眼镜蛇武装直升机,支奴干等几款运输直升机,形成了对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部队的代差优势,在战场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阵线基本上不具有对直升机的威胁能力。随着单兵防空火力的发展,阿富汗战争时,美国已经可以为阿富汗的游击队提供毒刺单兵防空导弹。但是,根据我读阿富汗战争战史得出的印象,美国人无法为阿富汗游击队提供足够的防空导弹,在多数时间和多数战场上,苏军仍然依仗Mi-24雌鹿直升机形成了对阿富汗游击队的武器代差,比如北方联盟最著名的流行马哈茂德进行的3次托拉搏拉山口之战,他的游击队虽然是阿富汗游击队中装备较好,力量最强的一支,但其仍然无法获得足够的毒刺,往往是在战争初期其尚能反击苏联直升机,但进行很短的时间后,其便完全失去防空能力。
第二是是直升机具备坦克装甲车等技术装备所难以具有的高机动性,直升机的速度一般是坦克等装甲技术装备的4-6倍,而且其是飞行器,基本上不受地形影响,因此,它保证了可以快速出击,快速转移等特点。使得小国军队或者游击队在机动性上完全处于下风,使得大国部队可以凭借直升机的高机动性形成战场力量的优势,美军曾在越南战争中以一个补给车队为诱饵,吸引三个越共的团进攻,然后在80分钟能出动三百个架次的直升机空降了约2000名美军,基本上打残了越共的三个团。阿富汗战争中苏军往往以阿富汗内奸或者特种部队侦查的情报为基础,迅速出动直升机大队对集结中的阿富汗游击队进行空中打击,一次来绥靖战略要点周围区域。
第三,武装直升机具有较大的挂载,一般在1.5吨武器以上,而且武器门类全,杀伤力大,看过第一滴血第二集的朋友应该记得,苏军的雌鹿在游击队进行空中打击时的场面,火力非常强大,而美军的阿帕奇,也具备对装甲目标,步兵,车辆,碉堡等各种地面目标的打击手段。第四,各大国都有条件在对小国的局部战争时维持直升机的高出勤率,保证直升机能够对敌人形成高强度打击。
所以,我个人认为,在大国对中小国家进行局部战争时,直升机是一种有效的武器,是飞行着的利刃。虽然防空火力的发展使得中小国家或者游击队有了一些对付直升机的手段,但总体上看,中小国家军队或者游击队仍然缺乏在战时有些应对直升机的手段,直升机,仍然可以在牛刀杀鸡的战争模式下扮演一个名副其实的空中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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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10-5-5 09:5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