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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1毛钱红包祝妻三八节快乐 妻子"吐槽"遭暴打[3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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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发1毛钱红包祝妻三八节快乐 妻子"吐槽"遭暴打[3P]

3月8日,在广大女性同胞欢度节日之际,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依据相关法律,向家暴实施者杨某某开出“节日《家庭暴力告诫书》”。





3月8日凌晨3时许,一名身穿睡衣的女子跑进勐统派出所,哭着向值班民警说道:“我老公杨某某刚才动手打我,我跑出来了,现在不敢回去,请你们帮帮我。”接警后,勐统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经现场了解得知:暂住昌宁县勐统镇的杨某某(34岁,更戛乡人)在三八妇女节之际用手机发给妻子王某某一个1角钱的红包,并祝妻子节日快乐。后王某某将收到杨某某1角钱红包的事告知了别人,因此,杨某某便觉得妻子王某某不明事理,在外人面前不给自己面子,心情比较烦躁。当日,杨某某酒后与妻子王某某发生争吵,便用拳头殴打了妻子,造成王某某右眼及双手受伤。对杨某某的这种行为,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且杨某某也表示不会再打妻子,民警随即让双方于杨某某酒醒后到派出所处理。



在民警的见证下,杨某某承认了自己曾经打妻子的错误行为,并向妻子道歉,在取得王女士谅解的基础上,勐统派出所于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和《云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杨某某开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杨某某当场签字,并表示再也不会殴打妻子。
根据告诫制度:自收到告诫书后,暴力加害人应立即停止不法行为,严禁对家庭成员再次实施家庭暴力,否则公安机关将从严从重处理。
王女士在遭受家庭暴力时,选择报警来保护自己,既警醒了实施家暴的当事人,也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有效的防止家暴案事件再次发生,值得大家借鉴。在三八妇女节之际,民警提示广大女性同胞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勇敢的向家庭暴力说不。




点评:既然知道发的红包钱少丢人那就多发点,怕丢人那就别发红包,发个一毛钱红包干什么?自己吝啬还怪老婆不懂事,打女人是不对的,不管怎样女性处于弱势,应该给与更多的包容、呵护,而不应该拳脚相向,这样做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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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風過耳 金币 +6 感谢分享,论坛有您更精彩! 2018-3-10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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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苦呢,本来就是夫妻,男人动手就是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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